内蒙古出版集团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
发布时间:2020.05.09

 

 2019年10月,经自治区纪委监委备案同意,集团党委印发了 《内蒙古出版集团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 ,集团纪委加挂监察专员办公室牌子,实行“一套人马、两块牌子”,履行纪检、监察两项职能。改革后,集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由书记 (监察专员) 、副书记 (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) 、纪委委员 (兼职3人) 、纪检监察室 (主任、副主任、干事2人) 、总部支部纪检委员 (兼职1人) 、所属单位纪检委员 (专职2人,兼职11人) ,共23人组成。集团纪委将进一步强化对集团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依纪依规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,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执法工作。同时,将有效加强对集团总部、所属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
 

 

( 责任编辑 : 包圆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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