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总部各部室、所属各单位: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《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方案》 精神,为深入推进集团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经研究,决定在集团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主题为“铭记党章 领会讲话”的学习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通过“铭记党章 领会讲话”学习活动,引导党员学习党章、尊崇党章、遵守党章、维护党章,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激励全体党员在集团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争做讲政治、有信念,讲规矩、有纪律,讲道德、有品行,讲奉献、有作为的合格党员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16年5月9日至7月1日。
三、参加对象
集团全体党员干部、党员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。
四、活动形式
1.抄写党章。采取钢笔手抄的形式,在统一规格 (成品尺寸185㎜×260㎜,300格) 的稿纸上,对党章全文进行抄写。要做到不漏抄、不错抄,书写工整、笔画规范。书写完成后,在书写的稿纸上留下个人基本信息,交所属党支部书记审签。
2.撰写体会。在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过程中,全体党员要认真思考,结合个人成长、工作经历,撰写自己学习系列讲话的所感所悟,并将学习体会 (不少于1500字,稿纸规格同上) 交所属党支部书记审签。
3.集中展示。“七一”之前,将对集团党员干部抄写的党章和心得体会进行集中展示。同时在集团网站党建频道开设展示平台,进行公开展示。对各单位上报的作品进行评选,并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此次活动是贯彻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要求的具体体现,也是党员提高党性觉悟的重要举措。各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要抓好抓实活动的开展,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2.各支部要每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,并将党员参加学习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。
中共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
2016年5月9日